關于印發《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實施細則》的通知
各區建設管理部門、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大決策,根據《上海市行政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辦法》(滬府令第4號)要求,本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行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現將《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實施細則》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3年10月9日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實施細則
一、管理職責
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負責全市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管理工作;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管理工作。
二、告知承諾電子化審批
(一)網上申請
本市具有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按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128號令)的要求,企業自查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登錄上海一網通辦選擇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在行政許可事項中選擇“對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的許可”事項,點擊“立即辦理”按鈕,啟動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流程。
企業線上收到《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行政審批告知承諾書》(見附件1,以下簡稱“告知承諾書”),確認并作出承諾后,在網上進行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填報。
企業對告知承諾書、申請表進行企業法定代表人電子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如實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網上提交申請,系統核對受理。
(二)審批決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通過審批系統,即時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并制作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供申請人網上自行下載使用。
(三)證書領取
已獲得行政許可的企業可使用上海市“法人一證通”數字證書,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網上辦事大廳”,自行下載、打印、使用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
(四)上傳承諾書面資料
申請人應按告知承諾書的約定,通過網絡系統上傳承諾內容的書面資料。
三、電子證照
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采用OFD文件格式,蓋有經認證的電子簽章,并附有二維碼,電子證照樣式執行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
安全生產許可證電子證照分批準版和使用版。批準版只能用于企業展示等非經營生產活動;使用版用于企業承接任務、從事項目施工等經營管理活動。批準版包含安全生產許可證全部信息、驗證二維碼、頒發機構電子簽章及可信時間戳。使用版在批準版基礎上增加了證書用途(使用版僅用于:×××××××××)及使用有效期。
四、后續監管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負責對一級資質及以上建筑施工企業進行后續監管;各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工商注冊在轄區內二級資質及以下(含不分級)建筑施工企業、勞務企業進行后續監管。(后續監管期間,更改注冊地的企業,由原審批機構負責后續監管。)
申請人在告知承諾書約定的期限內未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決定。
市、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在作出行政審批決定后,在二個月內,對無在建工地的企業的人員配置及社保情況進行核實;對有新建工地的(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情形除外),進行現場核實。如發現存在與承諾內容不符的,應當要求進行限期整改,整改期內不得承接工程。逾期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條件的,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決定。
因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被依法撤銷行政許可決定的企業,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相關不良行為納入企業誠信檔案。對違反承諾行為的,依法作出相應處罰。
五、延期、變更申請
企業按規定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手續,應在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登錄上海一網通辦辦理。
企業單位名稱、主要負責人、單位地址、經濟類型按規定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登錄上海一網通辦辦理。
六、批后監督檢查
市、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通過不定期網上跟蹤查詢、日常監督、事故追溯、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建筑施工企業的批后監督檢查。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建筑施工企業,依法實施暫扣直至吊銷證書的處理。
批后監督檢查的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七、其他事項
本實施細則自2023年11月1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
此前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按本實施細則執行。
上一篇: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上海市工程建設領域從業人員管理服務體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下一篇: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于發布《北京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基礎設施限額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